佟屏亚:号角吹,种业兼并谁和谁
号角吹,种业兼并谁和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重新规定了种业准入门槛(即注册资本1亿元、3000万元和500万元)。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为加快种业兼并整合吹起了号角。
在国家政策的规范和指令下,种子企业加快了兼并整合步子,不同利益集团表达出自己的诉求和愿望,积极行动起来。
一是央企老板忙兼并。中粮、中化、中农资、中农发等央企集团公司以及几家投资公司,派员莅临寒舍,征询种业形势,议论整合方略,抓住机遇,试图以资本运作兼并、收购、控股、投资等方式进入种业,搭个平台,组建种业“龙头老大”,走马灯似地到基层企业轮番走访。已有几家央企兼并整合初见成效,如中储粮集团收购甘肃张掖金象种业,中农发集团与河南地神种业联姻,还有几家正在紧锣密鼓谈判或即将亮想。一家基层种业老板电告:咋看好像有点“国进民退”的味儿啊!
二是上市公司抢品种。上市公司对种业兼并整合并不很特别积极,而是着力购买品种权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严格说,多数上市公司缺乏自主产权品种和研发体系,特别是缺乏玉米品种,“股指要飘红,玉米必当家”,依靠从市场购买品种生存,凸显“品种饥渴症”。比如,丰乐种业购得鲁单818,隆平高科购得利合16、大北农购得农华101、敦煌种业购得吉祥1号、登海种业购得京科968的品种经销权。一个新审定玉米品种从几百万元炒作到2000多万元。一家上市公司在多家报刊刊登广告:“寻求具有玉米品种资源的个人、公司、科研单位进行合作。”通俗地说就是“欢迎有品种、有资源的人才加盟”。没有自主产权品种和强劲市场竞争力,充其量只是一家批发转零售的种子超市。
三是育、繁、推种业重定位。有些具有育繁推一体化优势的种子企业,具有战略眼光的老板,借机引入资金、招进贤才以及争取地方政府扶持,跳出自己长期耕耘的“一亩三分地”,迅速转型,重新定位,努力增值晋级亿元企业。还有一些相对的所谓“三小”公司,即公司小,资金小,资产小,但有自主产权品种和育种实力,凭借其占有的地缘、人缘和资源优势,或在某个特殊作物或生态地域具有市场优势,拟晋升资质3000万元企业,组建科技创新与服务的新平台。老板说:《意见》要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那就看政策落实和走向啦!
四是中小公司搞联合。这是《办法》涉及最多、行动最快的资质500万元种业群体,其中有社会背景,有地方保护,有营销地盘,刚购买的品种经销权,拟组织4~6家或更多家公司联合(注意不是整合)起来,踏进“门槛”,换块牌子,注册资质3000万元的公司,保住(两杂)繁种和经销活动,再见机行事走走瞧。老板说:事不待人,时不待我。要生存、要活路啊!我们“盖间房子,搭个梯子”,再聘请几位“被鼓励”出来的育种人员,凑起来就是“育繁推一体化”了!这种联合体多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默认。
五是组建创新联盟或科企对接。《意见》规定“积极推进构建一批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这项规定很受欢迎并速见行动。《河南日报》报道说:河南省已经建立包括种子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组成的现代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种业“联合舰队”,打造“种业航母”。紧接着,山东、江苏、江西、甘肃等省相继宣布建立种业创新战略联盟;还有一些组建以作物为主体的科研与企业的“合作”或称“对接”见诸媒体。这种松散的缺乏实质性意义的战略联盟或科企对接能走多远?业界未置高评。凑凑热闹吧,神马都是浮云。
政府部门要正确引导,坚持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兼并整合方向。无论何种体制、何种规模的种业兼并,都要以平等身份,相互磨合,不要以控制的心态去兼并。第一轮兼并联合后,预计全国资质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可能增至250~300家,其中资质超亿元的公司可能增至30~40家,真正被淘汰的只是那些政企不分、无竞争力的“皮包”公司。
特别提醒注意,种业兼并联合只是落实《意见》迈出的小小的一步,还只是在现有的种子企业之间进行,因为商业化育种还没有从科研院所分离出来,重头戏还在后头呢!
转自佟屏亚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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