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 发表于 2012-3-4 22:49:46

入世十年 种业悲观论沦陷论应验没

南方农村报记者   项栋梁

    农业曾经是中国加入WTO谈判的难点之一,也是对外开放影响预期最悲观的产业之一,而种业则是农业产业链中最关键的基础产业。十年前,中国入世前夕,对于种业开放尺度的讨论集中爆发,“入世威胁种业命脉”、“国内种企将全面沦陷”的论调充斥,中国种业笼罩着愁云惨雾。但也有学者认为,入世将为中国种业发展注入活力,促进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时至今日,诸如种业全面沦陷的提法仍不时见诸媒体,对种业是否进一步开放的争论继续进行。

    猜想一:外资种企将全面控制

    我国种子市场现状:跨国种企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并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但距离全面控制仍有很大距离。分析:根据农业部、原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1997年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暂不允许设立外商投资经营型农作物种子企业和外商独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的中方投资比例应大于50%。在2002年发布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粮、棉、油种子企业仍然要求中方控股,这一政策延续至今。

    当前外资种企进入中国粮油等种子市场全部采用合资形式,多家上市种子公司都可见外资身影,外资公司携优势品种与天量资金进入,但受限于政策因素,没有一家实现控股。2001年《种子法》施行后,中国种业全面市场化改革开始,本土私营种企得到快速发展,虽然在规模上仍无法与外资种企相比,但仍然充当了中国种子市场的主体。

    猜想二:进口种子会全面占领

    中国耕地现状:在全面放开的蔬菜花卉种子市场,进口种子在众多作物领域掌控了高端品种市场,可以说拥有很大优势,但直接进口种子的份额占全部种植量的比例仍然有限。在主要粮食作物领域,国产品种仍然固守江山,但由跨国种企拥有品种权的种子已经在玉米种子市场发力。分析:2001年外经贸部公布的产品和入世承诺中规定,种子进口贸易的管理将由原先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另一方面,入世工作组报告书第199条、第200条承诺完全遵守《SPS协定》,减少贸易壁垒和随意限制。同时,种子进口开始实行零关税制度,种子进口贸易的门槛和成本相对入世之前大幅降低。这些政策的施行带来了蔬菜花卉种子进口的增长,但中国的种植制度分散、作物种类繁多,以及对本地品种权保护力度决定,进口蔬菜种子不可能无限增长。主要农作物方面,由于2001年实施的《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品种审定制度,进口品种无法直接进入销售市场,这对抑制种子进口起到了关键作用。并且,我国在杂交水稻等领域仍保持着一定的本土优势,进口种子难有作为。

    猜想三:入世将促进我国种业

    法律体系全面建立健全现状:2000年12月1日,《种子法》千呼万唤始出来,随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并于今年进行了大面积修改。1997年开始施行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条例》也在入世之后得到了更多地重视。然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仍经常受到业界诟病,品种保护力度仍有较大进步空间。分析:根据TBT协议和入世承诺,我国应明确种子标准的技术法规;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第251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列入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承诺加强品种保护。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最基础的保障,入世加快了我国种业立法进程,促进种业法律法规的完善。但是,当前我国种子企业以及品种呈现出多杂乱,地方保护主义普遍存在,加上执法人员人力财力受限,种子的市场监管管理力度与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都不强。不过,这两年农业部连续定为“种子执法年”,种业法律的执法力度正在加强。(南方农村报 农财宝典•种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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