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农害农的别样解读
坑农害农的别样解读(已更新)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宣称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的中国重新走上了以德治国的道路。多年以后,终至“中华民族到了最没有道德的时候”。当然,这句话并非本人所下的结论。因此,若本人因此言获罪,当属奇冤。
但是,本人倒是十分赞同此论断。因为,这些年中国农资市场的乱象已经呈现出无以复加的地步。假冒伪劣农资在各处都能看到,显然这个行业内的一些从业人员是没有什么道德可讲的。那些声称农资市场秩序已经发生好转的人,也是一些不讲道德的人。
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是坑农害农的非法行为,这一点相信早已达成一定的共识。
有意思是,农资市场上对坑农害农的表达则会因为从事不同行业而有着不同的表达。起初,本人也多有不解。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本人似乎也已经慢慢接受这些解读。农资行业内对坑农害农到底有着怎样的别样解读呢?
别样的解读,似乎出自于一个寻常的种子事件:豫西南某地农民种植的玉米出现了病害和秃尖加重的情形,最后竟然还发生了大面积的倒伏。农民因此便状告种子经销商,于是农业局出面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中,农业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相邻田块种植的由同一个经销商销售的同一品种玉米地里的玉米却有着不同的表现。既无秃尖,也无病害。最后经过测土,才发现之所以出现如此不同缘于出事的地块的土里没有磷和钾。最后结论为,该地块农民使用的化肥有问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地块农民使用的肥料是一种玉米千斤顶肥料。这个玉米千斤顶,其实就是一个小氮肥---氯化铵。由于,没有磷与钾最终导致作物发生秃尖和病害,而后发生倒伏。而这种情形在豫西南地区,出现的太多太多不胜枚举!
此结论得出之后,种子经销商才算是得以解脱。
但是此事件调查中,种子经销商感到很“闹心”!之所以如此,因为还有着另外一种隐情。经销商销售给当地农民的玉米种子,都是假而不劣的假种子。因此,种子经销商很怕农业局把这个问题也查出来了。提心吊胆了好几天,才算摆脱!
而种业界生产销售此种假种子,已是公开的秘密。除去监管部门的宽容和关爱之外,大多数从事此种营生的种子经销商似乎还在坚守着一条底线。这条底线就是,坑农不害农!经销商们通过伪造品种名称等手段将一个个老品种美化成一个个“新品种”,用以高价销售从而谋取不法利益。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坑农行为,对此业内每一个非法经营者并不否认。种子经销商坚守底线的做法,就是假而不劣。审定编号、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品种名称等都可以是假的,但是里面的种子却只装好的,最起码是过得去的。此种做法,被经营种子的人总结为坑农不害农。并且美其名曰:种业界还是讲底线的。
上面的那个实例,似乎是对种子经销商销售假而不劣的假种子的一个最好的印证。
对种子经销商的坑农不害农的行为,种子管理部门往往念及种子经营者的这份“良苦用心”,更多的时候报以理解和包容。因此,种子管理部门尽管能识破他们的“小动作”却不是种子经销商最闹心的事情。令这些奉行“坑农不害农”的经营者最闹心的,往往是来自另一个行业确切的说是肥料行业的一些不法经营者。
同样是制假售假,但是,做人做事却有着较大的差别。
肥料行业的制假售假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不讲一点底线和道德。
相比之下,肥料行业的制假售假与种子行业的制假售假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种子行业制假售假的行为可以称作“坑农不害农”的话,那肥料行业的制假售假就是“坑农又害农”了。这一说法,完全可以从肥料行业的制假售假的手段上看出来。
明明就是一个氮肥(如氯化铵),却偏偏改成了“复合氮肥”,或者是直接将磷和钾用钙和镁等子虚乌有的元素进行替代,从而将小氮肥包装成复合肥。此类做法是一种典型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不法行为。无论包装上标注的肥料名称是千斤顶还是千斤宝,无论里面添加的是中量元素还是微量元素,其实都是忽悠。至于因为仅使用一种氮肥可能会导致病害乃至倒伏发生,经营此种化肥产品的不法经营者是完全不去考虑的。
但是,他们这种不计后果的做法,往往会导致农民将矛头对准种子经销商进而殃及种子经销商。由此一来,种子经销商一不小心往往就可能要代人受过了。更为“悲剧”的是,代人受过之后,往往连找人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坑农害农,在非法种子经营者和非法肥料经营者身上出现的两种有所不同的表达着实令人回味!
对于种子经销商的批评,肥料经销商往往会不屑一顾的说:他们是五十步笑百步!
一个看似不讲道德但有底线,一个则既不讲道德也没有底线。这两种庞大的人群,现在都活跃在农资市场上。
这一切,是不是可以看作是以德治国所带来的巨大成就呢?
哎!(李鑫,2012年4月21日于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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