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 发表于 2013-1-27 08:54:58

农资事故难道就是一笔糊涂账?

  农资事故一笔糊涂账?

  1月11日,本报整版刊发《千亩高粱绝收疑云》一文,报道了发生在安徽宿松的疑似药害事件。如同众多农资事故一样,每一次相关各方都在同样的处境中纠结:究竟是农资产品质量问题,还是农民使用不当?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一个引人思索的现象是,据我们的观察,多数类似的农业事故纠纷最终都成了责任不清的“葫芦案”:要么各打五十大板,要么不了了之。农业生产事故处理到底难在哪?

  甲方 鉴定难度大农业生产事故处理专业门槛很高,基层执法部门之所以往往将这类案件断成了“葫芦案”,原因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事故定性难;二是损失估算难。

  首先,作物生长是一个复杂的生命过程,受农资质量和气候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也与使用不当等主观行为相关。将各种影响因素逐个甄别和排除需要极高的专业技能,从专业性上讲,农业事故处理牵扯到到农学、土肥、植保、微生物等多个学科领域,有时还需要法律专家的介入。基层农业执法部门往往由于技术、人力、资金的欠缺,农业事故难定性,后续责任也难辨明。

  其次,农业生产事故中的损失估算也很难把控。常见的困难有两种:一是减产的量不好统计,因为农业生产事故多发生在作物生长过程当中,最终产量很难精确预判;二是减产的面积不好统计,特别是因农资质量引发减产或绝收时,由于调查取证的客观困难,事故责任方难免担心农户谎报数据,导致双方很难在赔偿上达成一致。

  乙方 制度有漏洞

  农业生产事故定性难,主要原因是机制不健全、行政不作为所致。

  应对和处理农业生产事故,首先农业部门应该建立一支精干的农业生产事故处理队伍,组建基于第三方立场的事故处理专家库。但目前现状是,多数基层执法机关并无类似的常设机构。即便有,由于资金和人才匮乏,建立的机构也是形同虚设。更重要的是,农业事故纠纷处理责任重、牵涉面广、利益冲突尖锐,可以说是农业执法中的一块硬骨头,因此一些执法机关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心理,在监督和约束不力的情形下,执法部门就会动力不足。这样会导致两种结果:要么偏袒一方草率断案,要么置之不问一拖了之。

  当然,在农业生产事故定性中还存在一个客观难题,就是资金瓶颈。这一点特别表现在涉嫌农资产品检测费用上,由于基层执法部门在这一块的预算资金不足,多数受损农户或经销商自掏腰包检测。但没有执法部门的参与,农户和经销商拿出的检测结果也可能不被认可。

  总之,面对假劣农资仍较猖獗的现实,从维护农民利益和市场秩序的需要出发,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完善农业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机制。(本文来自:《农资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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