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 发表于 2013-8-21 17:35:00

种业发展的宏观需求

转自张世煌先生搜狐博客

      2011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8号文件),打破了中国种业界多年的沉闷局面,激发了改革与创新活力。但落实种业发展《意见》,还要克服很多困难。

      种业发展面临三个瓶颈因素,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品种审定制度压抑创新积极性和产能过剩已形成泡沫化。

      中国种业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除审定制度以外,还受制于人才匮乏和有效种质资源不足,而产能过剩限制了种业积累财富的能力和压抑了投资积极性,甚至劣币驱逐良币,形成逆向淘汰,置中国种业于进退维谷。落实国务院8号文件,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须解决好这些不利于种业发展的限制因素。

      归纳起来,这些问题都指向法律不成熟,有必要修改种子法和相关的法规。现行法律法规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不突出,执法变数和行政干预的机会仍然很多。这些有待修改种子法的时候予以解决。

      由于弱化了市场经济杠杆,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纵容,助长私繁滥制和违法经营,加剧了种业的产能过剩。所以,要从市场经济角度审视和修改种子法,发挥商品经济的杠杆作用,才能抑制产能过剩,而不是人为地压抑。市场经济杠杆的调控力量越强大,行政监管才越有效,越得心应手。

      我们不要循着计划经济轨道去寻求解决办法。现在的混乱局面逼着管理部门向前看,以市场经济的杠杆原理审视产业发展前景、规律和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现在还有六千多家种子企业,老公司不断消失,新企业还在涌现,种业仍在吸引投资。在这过程里,不能靠行政手段整合资源,要靠市场机制加上严格执法和市场监管,自然会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要吸取教训,计划经济的残余势力曾经利用良种补贴政策救活了一批已经死亡或濒临死亡、政企不分的低端企业。现在产能过剩,必将导致一批企业破产。主管部门要利用经济杠杆,使不规范企业淘汰出局,打击私繁滥制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玉米产业体系自2010年开始调研和实施科企合作,如今发展到44家企业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一开始就抓住了种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种质和技术这三个瓶颈因素,虽然不可能触动体制障碍,但通过调整运行机制,取得良好开局,而且实质性铺开,预计几年后会有更多实质性进展。国家玉米产业体系要总结经验,推进科企合作,使运行机制朝制度化的方向探索与实践。

      种业发展与改革关联着科技管理体制,那不是种子部门能够涉足的领域,目前还得绕着走。通过创新机制,从基层做起,调整利益格局,使之边缘化,然后利用积极因素为种业发展服务。以此对科技体制形成倒逼式改革氛围。这是种业的无奈之举。另一个积极措施,利用国家玉米产业体系这个资源整合平台和公益性运行机制的优势,通过科企合作,促进商业育种能力的提升。所谓倒逼改革更可能对基层科研单位有积极影响。企业要目光长远,重在能力建设。这么一来,只有素质较高的企业才可能长期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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