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 发表于 2014-2-6 10:46:36

佟屏亚:2013年中国种业要事评说

转自佟屏亚博客

   金蛇狂舞辞旧岁,骏马奔腾迎新春。让我们把硕果累累的2013年凝固在历史的回眸中。在迎接欢愉的马年里,祝大家一马当先,万马奔腾,马到成功。

   2013年要事很多,捡拾几则慢慢读来。

   一、中黄13大豆获国家大奖

   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王连铮主持完成的“广适高产优质大豆新品种中黄13的选育与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人民日报》1月19日)

   点评:根植华夏沃土,收获金豆满仓。王连铮和他领导的科研团队辛勤劳作二十年,成功地选育出中黄13大豆品种,通过国家和9个省市审定,种植地区从北纬29°(四川自贡),到北纬42°(沈阳)14个省区,大面积亩产250公斤,高产纪录371公斤。种植面积居全国首位,2012年超过1000万亩。
新世纪以来,国产大豆凸显产量低,成本高,特别是含油量低的劣势,使廉价转基因大豆进入中国市场。2000年大豆进口1 042万吨,2010年达到5 480万吨。中国85%的大豆加工和榨油企业的原料逐渐被外资控制。敲响警钟!

   王连铮培育的中黄13,高产、优质、适应性广,给中国发展大豆注入正能量。一是,中国拥有丰富的大豆遗传资源,外国科学家可以从野生大豆定位“高产基因”,中国科学家完全有能力锐意进取,攀登高峰,培育高产优质新品种。二是,在适宜生态地区,国产大豆蛋白质含量高达40%,应致力培育高蛋白含量品种,发展大豆食品加工业。三是,国产大豆最大竞争优势在于非转基因。要改变大豆产业萎缩局面,不仅需要完善市场体系,更要突出产品定位优势,建设非转基因高蛋白大豆生产基地,扩大高蛋白大豆加工产品并出口国际市场。

   二、“科企合作”是一个伪命题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在北京召开了“种业科企合作推进座谈会”。科企合作有五种模式,分别是“共建创新平台”、“协议约定任务”、“企业注资入股”、“科研单位组建联合体”、“科研单位整体并入企业”。(《农民日报》1月21日,)

   点评:中国种业自诞生之日就是育、繁、推脱节。要把种子企业建成科技创新主体,关键是商业化育种逐步退出科研院所。有关部门不是从宏观政策方面努力推进科研体制改革,依靠市场合理配置资源,而是致力于提倡“科企合作”、“研发联盟”等等。种子部门召开“科企合作”会议,官员调研“科企合作”形式,媒体报道“科企联合”经验,出谋献策,撮合姻缘,说白了就是科研单位向企业“卖品种”,企业向科研单位“买品种”。不可否认,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研发实力的种子企业,自愿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或购买品种都是可行的,但决不是发展种业依靠的主体和主要路径。所谓“科企合作”是将恪守计划经济的科研院所与迈向市场经济的种子企业强拉硬拽地撮合在一起,两者的体制、理念、目标、行为模式完全相左。睡的是一张床,做的不是一个梦!科研院所与种子企业有绕不过去的体制羁绊。是因势利导,还是行政强制;是市场推进,还是权力决定。权威专家叹曰:大路啊不走-走小路,正门啊不进-进邪门,不能化解危机,而是制造更大危机

   理念的落后带来了实践的落后,而实践的落后必然导致理论的落后。在错误观念引导下越走路越长、越陷泥越深,令优者不能出,劣者不能汰,最终使种子企业放弃科技创新而被推向永久的“种子超市”。

   三、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受“冷落”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是国家第一支具有政府背景、市场化运作的种业基金。该基金存续期10年,首期规模15亿元,主要对高成长性的种子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企业提供政策、产业、资本等信息服务。(《证券时报》3月28日)

   点评:现代种业发展需要资本的强力支持,这是种业基本特点决定的,也是当前种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重点支持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的优良品种。

   这是一件大好事啊!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应者寥寥。种业老板并不欢迎这种运动式的扶持,致使这项政策面临窘境。我国种业已进入快速调整期,种子企业已由8700多家减少至5900余家。种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是,当前种业所处环境弥漫着焦虑与浮躁,没有明确的预期,没有安全感,导致行为短期化、实体虚拟化。企业最困难的不是缺少资金,而是“育繁推一体化”,缺乏品种-进入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政府动用公权力给予的优惠还是越少越好,直接插手种子企业贷款,无助于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为企业解困不应是一次匆匆而过的扶植活动,而应该从顶层设计推进中国种业体制发展展壮大。

   四、农业部下令清查种子门店

   农业部《关于开展种子经营门店清查行动的通知》,通过查标签、看发票、问来源、检质量等,逆向追踪问题种子源头,严肃查处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5月7日农办种〔2013〕9号)

   点评:农业部动起真格的了。电视报刊广为宣传,农民寄予厚望,但种子企业和基层经销商持观望态度。一位种业老板直言:上有政策,下的对策。有的县种子监管执法人员,为收费而检查,为罚款而检查,明目张胆地索要“保护费”,交钱就能“保平安”,双方结成了“猫鼠同盟”,经销商放心大胆地制假贩假。要是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动真格的,会有人立马手机群发:“上边来检查啦!”经销商立即把套牌种子转移,或甘脆当天关门停业。检查人员“取样”走了,立马又一个手机群发:“平安无事喽!”

   政府要切实监管与执法,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加大惩处力度,高悬法律之剑,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齐抓共管、持之以恒。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重点打击非法侵权源头,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假冒伪劣种子现出原形,让制假者无处藏身。

   五、官商勾接违规种子酿恶果

   今年河南夏粮实现“十一连增”。在丰收喜悦中传来“不和谐音”:方城县县农业局违规推广“黑种子”,一个穗长两粒麦,一亩地打三成粮,农民欲哭无泪。方城县14个乡镇严重歉收,小麦减产2亿斤。(《人民日报》7月18日)

   点评:报道说,方城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亲自拟稿以方城县政府名义发文,将不适宜在本地种植的新麦26作为主推品种,从中谋取暴利,致使小麦大面积受灾减产,社会影响恶劣。记者“走基层”揭露基层官员贪污惠农补贴仅仅是冰山一角,应该以此为契机顺藤摸瓜查下去。

   政府公章代表的是公权力,更是社会之公器。一份材料能不能盖章,通常要有相应法律规章作依据。随意以政府名义发文盖章,可见政府管理之混乱,官员食欲之无忌。现实中个别公职人员无视公章的公共性以及盖章行为的合法性,以权谋私,将公章变成了部门或个人敛财的工具,严重破坏了公章的使用规范,损害了政府形象。对公然借盖章谋取私利者,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不能因当事人被刑拘就一笔勾销,更不能让“脸朝黄土,背朝天”辛苦劳作的农民买单。官商勾接贪污国家惠农补贴款不是秘密,重要的是要斩断背后存在的利益链条。

   六、高库存铸成种业发展之殇

   2013/14年制种面积382万亩,产种量13.6亿公斤,有效库存10亿公斤,2014年可供种23.6亿公斤,预计玉米种植面积5.5亿亩,需种量11.5亿公斤,余种量12.1亿公斤左右。玉米制种量和余种量均创历史最高。(《农资导报》10月8日)

   点评:玉米制种量和余种量连续两年创历史最高。玉米种子压库主要集中在大公司和大品种,一般压库量占总量的四成到五成,个别的多达六成。主要品种是郑单958、先玉335和吉祥1号。库存高企虽然不至于使企业陷入绝境,但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仓储运输费用额外产生、种子质量下降或报废、再销售赢利严重下滑引发的亏损等,将使企业遭遇万劫不复的困境。

   高库存已经到了畸形变态的程度,严重威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合理的利益空间。面对产业发展的困境,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都应当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根源,从造成高库存症结入手解决问题。一是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套牌侵权企业。二是品种审定应该宽准入、严管理。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是制定和逐步提升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监督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三是企业必须从细分市场和产品定位入手,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与产品相配套的解决方案以及优质服务上下功夫。

   七、张掖严禁转基因“有的放矢”

   张掖市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市的意见》,明令禁止转基因种子的繁育、销售和使用。张掖玉米制种面积约占全国的1/4,产量占全国的1/3,可满足2亿亩大田玉米生产用种。(《京华时报》11月1日)

   点评:种子是粮食之母。张掖基地汇聚了全国近70家制种企业,还包括杜邦-先锋、孟山都等多家跨国种业分公司,占全国玉米种子市场的半壁江山。它出现了问题就不是一颗种子出问题了,而是全国粮食安全都会出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保障种子安全,张掖市政府义无反顾地负起责任。

   张掖市政府警告:“在张掖制种的企业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繁育的不是转基因玉米种子。眼下,我们尚不具备判断是不是转基因的条件,但有了这个承诺,我们就可以按照承诺去监管,或者有人举报就可以送检。一旦违背承诺,就从吊销执照、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产品开始一路执行到底。”

   《意见》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的放矢。农业部多次宣布中国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张掖市政府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态度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在张掖落地繁育、销售和使用转基因种子。可以预见,其它如新疆、海南等越来越多的地方加入到禁止私下繁殖转基因种子的行列中来。

   八、农业部布置严打套牌种子

   “套牌”已成为当前种子市场新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召开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违法行为。(《农民日报》11月5日)

   点评:农业部连续多年在全国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但品种套牌侵权现象依然屡禁不止,真袋子里装假种子、假袋子里装真种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挫伤企业科技创新,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品种被套牌是种业发展面临的一场生死劫。

   要从源头上严厉惩处种子套牌侵权行为。一是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制度,执行品种审定标准,控制审定数量。坚决杜绝品种审定链条上的“潜规则”。二是加强种业管理创新。开展制种基地田间真实性检测,严厉打击套牌生产行为。三是加强种子企业诚信建设,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之间倡导诚实守信、公平正义、严守法律。四是加大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侵权生产的源头,让套牌种子现出原形,让制假者无处藏身,斩断品种套牌背后的利益链条。

   九、跨国玉米种子走私案告破

   继“黄金大米”案之后,湖南破获了由公安部督办的“黄金玉米”案。湖南省通道县警方通报,这批种子的源头在中国香港和泰国的孟山都、先正达公司,通过水客携带等途径走私入境在多个省份种植。(《每日经济新闻》12月20日)

   点评:“黄金玉米”案告破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戏剧性,缘起于通道县200多亩玉米因种子发芽率低严重减产而暴露。种子商从境外孟山都、先正达公司购进50多吨的奥普兰、王朝、美亚101等玉米种子,未经报关检验,未经检疫许可,通过旅客分批带进国内,每公斤种子付“水客”10元小费,进入后再将分散旅客手里的种子收集。通过货车、物流、邮递等渠道,销往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福建等数十多个县市,种植面积数十万亩。

   警钟常呜!“黄金大米”案和“黄金玉米”案接踵而至,表明国家监管严重缺失,经销商贪利忘义,农技人员缺失科学求实,管理干部疏于职守,甚至官商勾接形成隐蔽性走私种子的利益链条。“黄金玉米”案归根结底还是道德沦丧,无德所以见小利敢于以身试法。要警惕跨国公司利用各种途径进行种子渗透,扰乱种子市场危及种业安全。政府应深入调查种子走私形势、评估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

   十、“种业体制”怎能深化改革?

   《国务院发布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编制主要农作物良种重大科研攻关五年规划等。(国务院办公厅12月20日)

   点评:《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种企老板和科研人员的质疑:“科技体制”和“种业体制”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业科研院所是政府的派出事业单位,“科研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中央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而“种业体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种子企业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所谓“种业体制”,就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的“育、繁、推一体化”,三者缺一不可。而种子企业只有大小和强弱之分,没有形态和模式之别,不论是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乃至跨国公司,概莫能外。所以,“种业体制”不存在“深化改革”问题。

   新世纪发展起来的中国种子企业,积弱积贫,碎步蹒跚,政府应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尊重市场资源要素配置作用,从政策和法制上保护种业的正常运行。所谓“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是一个伪命题。此前,有谁听说过这个词语吗?名不正,言不顺,行不通,甚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有抵触之处。这涉及政府对市场与企业关系的基本认识,最大可能还在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清晰边界与防火墙还没有建立起来!(完。请您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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