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煌:莫让通道成陷阱
转自张世煌先生搜狐博客题解:“不要把绿色通道搞成黑色陷阱”。
摘要:在中国实行绿色通道关键不是审核品种,而是审核企业的资质,辅之以品种注册制。至于品种的释放标准仍由企业自己掌握,但须承担市场责任。
当初玉米产业体系的经济学家经过一年多调查研究后提出既冲破改革阻力又适合国情的绿色通道建议。这是过渡性措施,意图是以向权贵利益集团让步,换取种业改革与创新的机遇,是为了打开种业通向市场经济的一道门缝。现在,这道门缝基本上被“指挥棒”堵死,变成了设给企业的黑色陷阱。
改革要担风险,必须谨慎。
国务院2011年8号文件颁布以后,一些人激烈反对和阻挠绿色通道政策,后来勉强同意,但获得主动权以后便抄起手术刀仔细阉割。其中泛化绿色通道,令改革者心存忧虑。
当初提出绿色通道的政策建议,制度是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先从大企业做示范,在种业建立市场机制,再扩展到中小企业,逐年放开。我们的愿望是把绿色通道和品种审定都做成很严肃的事情。可是,管理部门不对企业做深入的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资质审核,就大开绿色通道之门。现在泛化到全国74家企业被赋予“育繁推一体化”的名头。在当初提出此项建议的专家们看来,这不严肃。经过泛化,少数权贵集团终于把对绿色通道审核的重点拉回到品种审定,而不是对企业的资质提出要求和进行审核。于是,他们完成了对绿色通道政策的彻底扭曲。
到目前为止,只有两家企业具备了绿色通道的真实能力,其他企业还需要积累资质和条件。在那72家企业中,大多数没有基本的研发队伍和合理的人员结构,而且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与绿色通道相匹配的市场责任。这似乎是故意而为!泛化绿色通道的真实用意是为了嵌入品种审定制度,堵死通往市场经济的狭窄门缝。
泛化绿色通道可能带来新的混乱。看不出来,种子局到底以什么标准衡量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无论从市场还是计划经济角度,都看不出来在判断企业资质的时候,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育种研发、管理能力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到底了解多少?现在说不清楚,将来市场上出了事故,恐怕还是没有人担责,倒霉的只剩下孤立无援的农民。
实行绿色通道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具有承担市场责任的完全能力。全国够这个条件的企业不过3~4家。但有了资金还不够,还必须有较完整的人才结构,设施条件,正确的育种思路、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种质基础。还要有完善的品种测试系统和技术手段。如果企业在主要市场区域内少于80个测试点,在全国少于200个测试点和相应的管理能力,最好不要奢谈绿色通道。
泛化绿色通道是个别人把官僚主义的品种审定制度翻了个版,嵌入绿色通道,然后等着出事故,而且必然要出事故!到那时候,绿色通道就寿终正寝,被迫退出历史舞台。最后还是要恢复到官僚主义的品种审定制度。这就是陷阱!
怎么办?74家企业要珍惜绿色通道,不可掉以轻心。初战必须成功。如果一开始就乱来,绿色通道就会被关闭。
企业走绿色通道必须建立规范化的育种程序,把该做的事情做周到。那什么叫程序,什么叫把事情做周到?
育种流程包括自交系育种(F1~F4),产品研发(F5以后至产品)和测试三个系统。而测试系统包括自交系早代测试和产品研发测试。产品研发要经过4步测试,前两步初级产品测试,后两步高级测试,才能进入绿色通道。审定制度的坏处就在于既打压了创新积极性,又浪费了社会资源。如果科研机构和企业经历了这样的研发过程,还要参加4~5年区域试验,那就是浪费资源和打击创新积极性。
企业如果不遵循商业育种流程,仍然搞经验育种,不适合走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政策只针对商业育种流程。生产上出过重大问题的品种,都是没有走完流程的经验育种产物。商业育种流程包括自交系育种家、产品研发经理和测试经理。在批准绿色通道资质的初期,要严格审核内部流程与人员结构。测试系统应包括植保和植物生理学专家。管理部门应主要审核种质基础。当然,也要关注育种的理论、方向和技术路线,但这不是主要的,因为育种理论通过种质来体现。因此,了解企业的育种创新能力,主要看种质、流程与人员结构。
国内已经初步建立了商业育种流程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不过3~5家,而够规模的则几乎没有。登海虽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现代育种流程。长此以往,难以提升竞争力。一旦允许登海走绿色通道,他们应尽快弥补短板,建立正规的育种流程和人员结构,不敢马虎和掉以轻心。
我们曾关注东北某品种,表面看确实挺好,解决了先玉335不耐密植、倒伏和感大斑病的毛病,但没有对育种材料和杂交组合进行系统的抗病性鉴定和收获时含水量的筛选,推广到生产上以后发现该品种生育期比先玉335延长2~3天,脱水缓慢,这是它的致命缺陷。如果这样的品种走绿色通道,必须从育种的第一步环节就施加选择压,pipeline全程都需要植保和生理学专家介入。没有这些专家介入正规的育种流程,最好不要轻易走绿色通道。剽窃式或模仿式育种产生的保守型品种不要走绿色通道,只有那些矮杆早熟耐密植宜机收,在正常渠道通不过审定的创新型品种才走绿色通道。适合手工作业的高杆大穗晚熟稀植繁茂型品种还是走正常的区试和审定渠道更保险。
再举个例子,假如中单909要走绿色通道,经过数百点的验证试验,育种者和企业就会发现该品种的毛病到底出在什么地方,与环境条件有什么关系,就可以避免胡乱推广。再比如近几年黄淮海地区出现若干个模仿式的浮躁品种,显然都没有走完内部育种程序,达不到原品种的水平,只好对区试数据做手脚,然后就敢制种生产卖高价,这对农民太不负责任。担不起市场责任,出了问题就推给政府,审定委员会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模仿和剽窃育种不过是投机取巧和钻制度的空子,实现了知识产权大挪移。这样的育种单位和企业都不具备走绿色通道的资质。在初期阶段,应禁止污点企业和污点育种者进入绿色通道。
在走绿色通道前后,必须做大规模品种测试。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中国的PAT试验,规模达到300-500个测试点。目的是寻找品种存在的问题和确定适宜推广的区域。而许多企业和育种者面对区试和审定则想方设法掩盖问题,持这种思路和历史上有污点的企业都不适合走绿色通道。根据利益回避原则,品种审定委员会的专家委员不应介入绿色通道管理。
我说一南一北两家企业具备走绿色通道的资质,它们都有实力聘用植保、生理和统计学专家参与品种研发全过程。而且那两家企业有能力建立较完善的测试系统。这需要资金、管理、人才和软件支撑系统,不是随便哪个企业能够建得起来。而除了那两家企业,另外72家企业无一例外地没有这个能力,在这种局面下,绿色通道大灌水就很危险!只有改造了育种流程,把该做的事情做周到,才可以放心走绿色通道。当少数企业取得成功并做出示范以后,管理部门才考虑逐次向下延伸,把绿色通道逐渐扩大到其他企业。
企业走绿色通道,从研发结构和资金使用也能看出轮廓。一般来说,国内企业要达到育繁推一体化程度,假如育种方向正确,管理效率很高,每年对品种研发至少要投入2000~3000万元,测试系统大约需要4000万元。这说的是玉米一种作物。如果企业涉及多个作物种业,需要的资金数量更多。如果达不到这个投资数量和比例,说明企业还不具备育繁推一体化能力,还需要继续努力。当然,资金投入是次要方面,重要的是种质基础、人才结构和育种流程(产品线)。
农业部在品种管理上比较犹豫。这正常,但作为种子局的干部,应具有基本的业务素质和识别能力,应实事求是地向领导陈述关于品种审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包括权利寻租、利益输出、潜规则和腐败现象。你们也有责任如实地向领导汇报施行绿色通道的必要和充要条件,切不可制造国际笑话。这是严肃的事情,要谨慎对待。还应如实汇报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商业育种中发生的投机取巧和越演越烈侵犯知识产权的恶劣行为。
绿色通道是利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品种准入,重在审核企业资质,具备了合格人才、优良的种质基础和足够的试验点与完善的数据管理,企业必然就提高了育种创新能力和水平。因此,管理部门不必担心企业用劣品种走绿色通道,关键是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核。至于品种的释放标准完全由企业自己掌握,但要施行注册制,这就把产品责任交给了企业和市场。企业不傻,严肃地审核资质,从大到小,从少到多逐渐放开,建立市场机制,哪个企业还敢乱来,那个企业还敢糊弄你们。严格审核资质,品种出了问题市场管着。平时靠行政管,他们并不害怕,你把权利交给市场,也就交给了他自己,企业就害怕。他们不是畏惧你政府官员,而是害怕市场。这就对路了。
绿色通道受市场经济约束才是根本。国务院刚颁布8号文件的时候,连企业都不赞成绿色通道,他们担心市场责任,而经过阉割的绿色通道则皆大欢喜,因为抽掉了市场约束机制,既退回到官僚主义的品种审定制度,又冠以绿色通道的美名,两个好处都聚齐了,还节省了研发成本,虽然提高了创新积极性和育种效率,但失去了市场的约束机制。
绿色通道政策与市场监管配套。绿色通道规范了育种流程和简化了品种管理程序,政府审核企业资质,对品种施行注册制,然后就到市场去,依靠市场机制施行监管,对有问题和弄虚作假的品种要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施行严厉惩罚。只有绿色通道而没有注册制,必然脱离市场监管,绿色通道肯定会出事故。现行种子法对市场乱象只进行不痛不痒的象征性处罚,修改后的种子法要依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严厉的惩罚性管理。
中国在很短时间内推出74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世界种业制造了一个笑话。绿色通道的思路是对的,但一下冒出74家,这便是国际玩笑。现在该醒醒了,设法找个辙化解信用危机。
本文的目的是找回绿色通道的市场灵魂。在目前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下,在开始阶段要从严审核企业资质,先从一个作物和少数企业开展试点。但这项权利不能落在官僚主义者手里,以确保绿色通道不被黑掉。绿色通道一开,即使不能彻底否定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对官僚主义的品种管理者和不思改革的育种者就只剩下安慰作用了,越来越没有实际用处。
写完这篇文章,我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到底是保守还是改革。我们在提出绿色通道政策建议的时候,建议按部就班推行绿色通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泛化。种子局需要考虑怎么保证它不出问题,以及出了问题该怎么应对。更要考虑怎么引导那72家“一体化”企业培植起育种的资质和创新能力。 说得很对,我赞同张老师观点,现在有想回到从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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