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机会,让目标基因自己表达
作者:宋印明-麦S提到小麦适宜播种时期我们说,小麦生产要适当的晚播,小麦育种要适当的早播。
至于这个“适当”的多少,我觉得没有太教条的说法。我认为,小麦生产上,比原来的习惯播种时期晚上三五天或一周都算是我们说的“适当”。这样做,对于小麦生产、增产增收和安全,都会产生不错的效果。小麦育种的适当早播,我的意思还是以提早三五天、没有了“一周”为好,没必要太早。不具备“代标性”的太早播种不仅会损失太多的材料,还会给带来一些额外的麻烦,所以其意义不大。
小麦育种上,有如下的两种做法——
一种是:将一些较高代材料分成两个播种期,一个就是我们说的“适当早”,一个是“正常播种时期”。由于有了一个“正常播种时期”,我们的“适当早”还可以“适当的更早”一些。譬如,在河北中南部到河南一代,就可以将播种期起早到果庆节期间。这样做,就是要看看材料在较高气温环境下的生长发育和抗冻性情况、就是要看看在较高气温环境下材料幼穗分化对春季低温冷害的适应能力……这就是我们说的“压力下”的标达与选择。
另外一种做法是:由于育种家在杂交组合配制中利用了春性偏强的亲本,为了提高杂种F2代对抗寒性的标达和选择效果而将分离的F2群体进行早播。这样的做法会让杂种F2群体中的偏春性、不抗寒的个体在冬前就有明显的表现,譬如,它们幼苗颜色会发淡,生长习性会较直立,分蘖发生的会较少、孽位会较高等……往往这样的类型它们不能够安全越冬,即使是侥幸渡过了冬季,它们也会因为冬季分蘖节中的养分消耗太多而影响春季的生长和发育,最终难以被中选。
在第二种做法中,也有在冬前将有幼苗颜色发淡,生长习性直立,分蘖发生的较少、孽位较高……类型用人工将其拔除的做法。但我不主张这样做,理由是:我们已经为其制造的“压力”,剩余的就要令其不同的个体在这种“压力”下的自己表达了。压力下,符合我们上述说到的类型,由于“相关性”它们往往会“扛不住”这种压力而被自然淘汰,或被冻死、或春季生长发育不正常而遭淘汰。但育种还有一种目标,就是在普遍规律中寻找有“特殊”表现的个体,也就是那些生长量较大、幼苗表现较为直立,但它们同时又具有抗寒性好表现的个体。因为,这种个体往往与较高产量性状形成有关,往往与我们追求的高产目标有关,虽然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或频率很低,但不一定就没有。所以,我觉得,没必要人为将它们拔除,还是让它们自我表现更科学,更会有我们预想不到效果的出现,这才是育种。
2018~2019年度,一个组合是济麦22/周麦24F10(代)、代号为6165的品系由于播种时的失误而造成两个不同的播种期,一个就是我们说的“适当早播”的小麦育种播期——10月8号;另一个就是偏晚一点的播种期,——在第一期幼苗露尖后播种的时期,距第一期相差7天。同样的6165,来年第一期播种的表现是茎秆比第二期偏高,穗子有明显的秃尖;播种期相隔7天后的表现则是茎秆偏低,穗子比第一期稍小,没有秃尖发生,穗粒数不比第一期少。济麦22/周麦24F组合后代有这种表现算是正常,因为我们是在河北种植、是组合中有周麦24的缘故……
看到了6165有这样的表现,我们在早播群体中又进行了单穗选择,选择那些秃尖较轻或不秃尖的个体。这些个体单穗,我们今秋继续“偏早播种”,看看它们来年的表现。
小麦育种,就是制造机会,让目标基因自己表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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